法,不能與佛為譬喻。」 說而受,為別有餘義。 離心、意、識」,既離心識,即不可為譬,故舉餘經言三世諸佛如恒河沙故,問為如 言三世如來過世間望,非譬所譬,不可比恒河。故《華嚴》云:「三界有無一切 「佛告大慧:勿如言受」至「唯以少分為其喻耳」。 大慧因上〈現證品〉偈言「此是去來今,諸佛之所說」,又因上言「其身清淨, 「爾時,大慧菩薩摩訶薩」至「為如言而受,為別有義」。 此頌三自性入五法中。 名相及分別,二種自性攝,正智與如如,是則圓成實。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 恒河沙品第十三 3 2 2 8 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