咎。
純是金沙,無有瓦石,以比如來法身無有生死生滅等沙,謂如來三有生因悉斷。 「大慧!譬如恒沙,住沙自性」至「諸有生因悉已斷故」。 言照一切諸佛眾會,如恒河沙無限量邊,得比如來。 「大慧!譬如恒沙,無有限量」至「普照一切諸佛大會」。 恒沙不可壞邊,得比法身。 「大慧!譬如恒沙,是地自性」至「如恒河沙,終不壞滅」。 諸有智者以譬喻得解,如來方便,以此等道理比恒河沙故,無有相違。 「大慧!譬如恒沙」至「無有愛憎,無分別故」。 真實法身離心緣相,非譬所及,然亦有時而以少分為其建立,言恒沙等,無相違
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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