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異,故不可立為意識。 論曰:若汝執已變異識名一切種子識,即是阿梨耶識,汝自以別名成立,謂為意 釋曰:為當以受生識為一切法種子,為當依止受生識別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? 論曰:為此識是一切法種子,為依止此識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? 釋曰:由成柯羅邏故變異。 論曰:是時意識成柯羅邏, 釋曰:若已受生意識與赤白和合,變前識作後識,後識異前識。 論曰:若此意識已變異, 釋曰:初受生識所緣境不可知,意識緣三世境及非三世境,此則可知。由此三義 論曰:所緣境不可知故。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9 7 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