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9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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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體是果報無記。若離阿梨耶識,此三義不可得。  ,故言眾生已託生。眾生若已託生,則定有三義:一、執持無廢;二、通攝持諸根;  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釋曰:欲引道理為證,故言何以故。六識中隨一識,稱所餘諸識。眼識定以眼根  論曰:何以故?所餘諸識定別有依止,  釋曰:前已明正受生義,今更明受生後義。前已明眾生在胎中,今明眾生出胎外  論曰:復次,若眾生已託生,能執持所餘色根,離果報識則不可得。  釋曰:從種子生故,稱果報識;能攝持種子故,亦名種子識。若作此說,義乃得  論曰:但是果報,亦是一切種子,此義得成。  釋曰:此識即是阿梨耶識,不得名此為意識。  論曰:是故此識託生變異成柯羅邏,非是意識,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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