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1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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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觀菩薩所得聞熏習,說名世間法。雖是世間法,而為法身至得因故,屬法身攝。  心訖十信以還,並是凡位;從十解以上,悉屬聖位。初修觀者,即是凡夫菩薩。若初  名聞熏習,由此義故,說是世間法。菩薩有二種:一、在凡位;二、在聖位。從初發  善知識功能故,為第四所攝。  ,第四對治攝前三對治。何以故?若無善知識,前三不得成故;前三依第四,前三即  修行;四、多聞果,謂自利利他。初一是逢義,後三是事義。又前三對治依第四對治  聞四義:一、多聞依止,謂善知識;二、多聞因,謂菩提心;三、多聞清淨,謂如教  施及愛語攝;為令成熟善根故,修利行攝;令得解脫善根故,修同利攝。依攝為顯多  非意相遇,名逢。始終承奉不相離,名事。是人依善知識,善知識為生善根故,修布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釋曰:耳識聞聲,引意識起,依文句了別其義,數數習之,生功能,執持不忘,  論曰: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,初修觀菩薩所得,應知此法屬法身攝,  釋曰:此第四,為顯依攝對治。能引五陰相續,令生有佛菩薩處,為隨順逢事。  論曰:能引相續,令生是處,隨順逢事諸佛菩薩。
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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