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62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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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定有受、不受二相。  則集、苦二諦自然滅盡,即入涅槃,不勞修道。由此二義,無無解脫及自然解脫,故  。若不生,應無根本煩惱;若無根本煩惱,則無業;若無煩惱、業,則無有及差別,  以故?等流果若無同類因,則不得生。若得生,阿羅漢、緣覺斷煩惱盡,應更生煩惱  受報,故名受用,此義不成,以失解脫義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釋曰:若離先名言熏習,今時、未來時未曾有,而有此名言熏習,則不得成。何  論曰:始生名言熏習生起,亦不得成。  若無不受,復有何失?  釋曰:若無有受相本識,善惡二業數數有作及不作,由施與果報功能滅盡,不更  論曰:若無此識,有作、不作善惡二業由與果報故,受用盡義不成。  若無此二分,有何過失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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