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4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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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若說俗諦不遍,真諦則不明了,真不明了,則遣俗不盡:是故具說十一識。  現;若不具說十一識,說俗諦不盡;若止說前五識,唯得俗諦根本,不得俗諦差別義  外界;以正受識,應知攝眼等六識界。由如此等識為本,其餘諸識是此識差別。  實有不無,是名真實性相。  有體故,人法皆無我。如此無我實有不無,由此二種塵無有體故,依他性不可得,亦

                 若無塵,此識離塵,愛憎等受用云何得成?  釋曰:識所變異雖有內、外事相不同,實唯一識,無有塵等別體,故皆以識為名。  論曰:如此眾識唯識,以無塵等故。  通攝俗諦,為如十八界,具有根塵識,為不爾?  釋曰:此言欲顯何義?欲顯真實性義。若不定明一切法唯有識,真實性則不得顯  論曰:由身識、身者識、受者識,應知攝眼等六內界;以應受識,應知攝色等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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