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35 - 唯識藏_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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益果,無利益他果。由如來不永般涅槃,是故相應有果。 即願行果。今得極果,若棄捨眾生,永般涅槃,則違發願、修行本意,願行但有自利 度眾生,修諸勝行,尋無上菩提。若得極果,而捨眾生,般涅槃,不應道理。何以故?
論曰:復次,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故,云何諸佛以常住法為身? 釋曰:菩薩昔為度眾生,發願及修行,令我當來常能利益一切眾生。利益眾生, 論曰:本願及修行相違無果故。 釋曰:如來昔在願樂地中,為度眾生,發諸勝願,求無上菩提;於見等位中,為 論曰:為度一切眾生,由發願及修行尋求無上菩提,一向般涅槃,此事不應道理, 釋曰:如來不永般涅槃,今當顯示此義。 論曰:由正事究竟,為除樂涅槃,令捨輕慢佛,發起渴仰心,
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
令向身精進,及為速成熟,諸佛於化身,許非一向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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