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8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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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壽、暖及與識,若捨離身時,如是等。是故身根為能執受,不應道理。  根是能執受,更無有餘執受此故,亦不得成。又佛應言捨離身根,爾時名死,不應說  ,應無覺受。有說身根為能執受,由遍體故,此義不然。身根亦是所執受故,設此身  如是所餘耳等諸識,唯依耳等。若是此所依,唯此能執受;若非此所依,此不能執受。  ?其餘諸識各別依故。此則顯示眼等六根無有一法能遍執受。且如眼識,唯依於眼;  謂能攝持。言色根者,謂除意根。亦不可得者,謂餘轉識皆不能得執受色根。何以故  ,不堅住故,是諸色根不應離識。  正破邪,結歸本義,其文易了,不須廣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堅住故者,此數數間斷,彼獨生起故。於無想等有間斷故,爾時眼等無能執故  釋曰:結生相續已者,謂已得自體。若離異熟識者,謂離阿賴耶識。言執受者,  論曰:復次,結生相續已,若離異熟識,執受色根亦不可得。其餘諸識各別依故  從「設和合識即是意識」乃至「但是異熟識,是一切種子識」者,雙關徵責,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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