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 - 唯識藏_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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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,無此過失。此中頌曰:  唯不善心彼相應故,有我、我所煩惱現行,非善、無記。是故若立俱有現行,非相應  若無我執、我慢。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,謂善、不善、無記心中。若不爾者,  盡定。若不爾者,此二種定應無差別。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汙,成過失故。於中  得有,成過失故。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,成過失故。謂無想定染意所顯,非滅  五同法亦不得有,成過失故。所以者何?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。又訓釋詞亦不  ;由執我等成雜染義,名第二意。  故,思量義故,意成二種者,謂於此中,由取境義,說名為識;由與處義,名第一意  ,作生依。第二染汙意為雜染所依,以於善心中亦執有我故。了別境義故,等無間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曰:復次,云何得知有染汙意?謂此若無,不共無明則不得有,成過失故。又
              雜染意無有,二三成相違,無此一切處,我執不應有。  無想生應無,我執轉成過,我執恒隨逐,一切種無有。  若不共無明,及與五同法,訓詞二定別,無皆成過失。 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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