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 - 唯識藏_19
P. 46
不可得故。 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,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。唯就如是安立因緣,所餘因緣 生燒,同時更互。又如蘆束,互相依持,同時不倒。應觀此中更互為因,道理亦爾。 生雜染諸法功能,由此功能相應故,說名一切種子識。 大麥果功能損壞,爾時麥相雖住如本,勢力壞故,無種子性。阿賴耶識亦復如是,有 ,有現譬喻。如大麥子,於生自芽,有功能故,有種子性;若時陳久,或火相應,此 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。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,名一切種子識。於此義中 失,故不定取異及不異。如是而生者,謂由如是品類而生。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,謂 、不善性,然許無記。若不異者,云何有多?此不應理。是故二說俱有過失。 分分別,阿賴耶識剎那滅義亦不應成。有別異故,由善、不善
論曰:復次,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,云何可見?譬如明燈,焰炷 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,亦非不異,乃至名一切種子識者,為避如前所說過 釋曰:阿賴耶識中雜染法種子為異為不異?若爾,何失?若有異者,彼諸種子應
攝大乘論釋卷第二
3
4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