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1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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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;六、顯有法界。 ,不成就彼地身根耶?曰:有,謂身在欲界,起天眼通。」故知彼說非理。 者,有香地言如何通?《俱舍》亦通云欲微聚故,《迦延》亦言:「頗有成就彼地眼 微在四根,十種應當知,身根九餘八,謂在有香地。」若以在四根有十種,故定有身 於此起妄計云:若得天眼,亦得彼地身根,不相離故。其義不然。《雜心》云:「極 增上緣中,立為界稱。或界者,性也,即彼體事。如欲界有眼等四,定有身根。有師
「聲界」者,造聲因,四大也。「恒行風」者,持世界日輪等風。「恒續闇色, 諸色相續間斷中有六:一、聲;二、風;三、明闇色;四、大小無間生;五、釋 「不相離攝」者,體用不相離也。 「界攝」者,以體對用也。 「相攝」者,約體攝也,各自以體自攝故。如有色,自有故。 「界」者,因義。順經部宗色能持種,說有彼界。或彼聚中,可有能生彼色等用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二
① 底本無「不」,今依據卍續本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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