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6 - 唯識藏_20
P. 106
先所引二因故。「起分別」者,曾未得境,今分別故;「先所引」者,前已得境,諸 求,尋求之後,若時散亂,生即不定;若不散亂時,決定心生。染淨心生,由分別及 順諸文。 導依,第三正義雖各自類,不說五識相續剎那,同前同後,皆不違理。然取後義,多 依未自在位,多分率爾心唯一剎那,非等流心及自在位。廣引理教,皆如彼說。彼開 六識等無間緣」者,言總說六,意說五識前後定唯有意識,意識便通生故。二云、此 相隨而生,亦非五識展轉無間更互而生。以此文為證。〈決擇〉等言「若此六識為彼 五心差別;三、釋經「一心」言;四、明五心緣境之世。 ,應於一境一作意恒生。由此故知,必由四力。 世。「若異此者,應於一所緣境,唯一作意,一切時生」者,若異前說四力生作意者
「又一剎那五識生已,從此無間,必意識生」等者,此說五識率爾心後,定有尋 五識剎那中,《唯識》第四有二說:一云、五識唯一剎那,自類前後定無二剎那 「又非五識有二剎那」下,明識乃得生中,文分為四:一、明五識剎那;二、明 作意四力:初時三種,如其次第,緣未來、過去、現在境界;第四一力,通緣三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二
9
4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