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3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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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以一切有為、無為為性 無為為性,別別諸法,名士夫故,此能招得俱生、無間、隔越、不生四種果故。增上 者,作用所得四塵為性,三十八云「占卜、稼穡為自性故」;二云、通以一切有為、 所斷障體非繫法故。六行所得,亦增上攝,不斷種故。士用果有二義:一云、五蘊假 。離繫果以斷煩惱障所得果所證擇滅真如為性。斷所知障所得擇滅等,但是增上果, 說言:「或似先業,後果隨轉。」如由殺生得短命,此實增上,假名等流,短命同故 漏、無漏三性自類同品劣法,前聚生後同品勝法後果為性。《瑜伽》、《唯識》皆又 今當說。 識》第七、八論及疏釋。下既明因依處及緣得果,即是自釋因緣依處。其五果體,我
建立中有三:初因緣果依處立;次釋因緣果義;後有三復次,重顯建立因。初中 異熟果以一切業所招無記五蘊為體,別報從總,總名異熟。等流果以一切有為有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二
② 「為性」,底本作「性為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二之上改作「為性」。 ① 「廢」,底本作「癡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二之上改作「廢」。
② ,性寬通故。略出體已,餘如別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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