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6 - 唯識藏_20
P. 146
》等,因果俱寬,彼說生、住、成、得四果。成有二種:一、立;二、辨。攝此成、 皆得。 招異熟故;談界即狹,唯各自界,各定別故。前隨順依,望劣非依;此差別依,一切 性,異熟無記果故,今論總說,不違餘文。 生三性。除斯以外,現行諸法,種望種,更無別性成隨順因故。彼此文不相乖返。 無記;將因屬果,性乃通三。《唯識》依後義說此依處,其性必同;今依初義,無記 違。 揚》十八許相生故。下第十二唯云第三劫菩薩及如來能超一切地,據勝者說,亦不相 」者,此依波羅蜜多聲聞、獨覺、諸大菩薩超禪之位得相引生,《對法》第五、《顯 為自性生,自乘相引,能引為性。此中論云「欲繫善法能引色
和合依以第二領受依,乃至差別功德依處為體。此說果寬,通生和合故。《唯識 前隨順依,論性即狹,各自性故;談界即寬,引三界故。此差別依,論性即寬, 差別功能依以一切有為各於自果有為能起、無為能證而為自性。此等同性及得異 又言「無記法能引三性,名隨順依處」者,謂諸種子略有二性:攝用歸性,可言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二
① 、無色界繫及不繫法
1
3
3
4
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