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識疏》、《金七十論》述。 性名因。果住因中,仍無別體,如金為釵鐺,因果相殊,更無別體,名因有果。如《 名眾。彼計諸法略為三,中為四,廣為二十五諦。除神我諦,中間二十三諦名果,自 之。 別破。 ,由二種門」下,結成前破。答中為二:初列敘小乘外道強勝上首十六異論,後次第
「雨眾外道」者,謂數論師之大弟子,十八部主,雨時生故,名雨;彼之徒黨, 因中有果文分四:一、總標;二、徵起;三、敘執;四、「應審問彼」下,廣破 地中第四段不如理作意中,十六異論文分為三:初問;次答;後「如是十六異論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三
第七、第八 論本第六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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