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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彼第三,此中第七即彼初二,亦不相違。彼論後二,增長業攝,故非十收。 謂令習氣增益。」彼說故思業但唯有五,此中通說故思、不思,故有十種。此中第二 不增長,不必受異熟,輕故。」彼論釋:「作者,謂起造諸業,令其現行。增長者, 惡業。於此五中,根本執著、顛倒分別若作若增長,非不受異熟,重故;餘三雖作而 知;四、根本執著,謂三毒蔽心,猛利執著所起諸業;五、顛倒分別,謂勝無罪所行 六十說:「依未解脫者建立定受業。」故解脫者起道伏斷。 不增長。或先增長業,由追悔等,如未生怨,名不增長;不追悔等,名增長業。」第 九說:「諸作不增長業,若無追悔、不修對治,可當受果,名增長業;若追悔等,名 性中無記性也,自體不增名無記故,或三性中無記之業。「九、悔
「故思業者,謂故思已,若作業,若增長業」等者,此中故作或增長,名故思業 《對法論》說:「有五種故思造業:一、他所教敕;二、他所勸請;三、無所了 增長、不增長業中,「八、自性無記業」者,謂善不善非業道攝,中下品性非三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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