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3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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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彰,三乘通論,故唯身語,不說意業。 ,思并無貪為性,今以無貪說為因緣,以思說在等起門中,故自性中取身語業。據表 。處中業等,有表、無表,佛成不成,皆如章說。 爾端,非唯爾所。不爾,專行殺馬驢等,豈非彼耶?具支多少,得捨因緣,亦如別章 》說十二:「屠羊、養豚、養雞、捕魚、捕鳥、獵師、作賊、魁膾、守獄、咒龍、伺 鳥、獵師、劫盜、魁膾、兩舌、獄卒、咒龍,復為八故。」無此斷獄、縛象。《雜心 六:「牛羊豬雞,為利故養,肥已轉賣,為利故買,買已屠殺,即為八種;捕魚、捕 無彼三:一、獵鹿;二、捕魚;三、害牛。彼無此一,謂斷獄。《涅槃經》中說有十
「施自性者,謂思所起能捨所施物身業語業」者,《對法》、《唯識》俱取三業 ③ 、屠犬。」諸文不同,但說損害意業弘廣,以自活命而為本業,皆不律儀。略舉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③ 「 ② 「佞」,底本作「儜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二改作「佞」。 ① 「刺」,底本作「剌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九改作「刺」。
」,磧砂本《雜阿毗曇心論》卷三作「獵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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