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0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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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於生處次第現前,或復 果,非無果因。據義各別,亦不相違。 謂於因時有能引、所引,謂於果時有能生、所生」者,未熟名因,非無因果;已熟名 《對法》、《唯識》說愛、取、有近生果故,合名能生,不相違也。然《對法》說「 者,後異熟果辨體、因緣、業、增上緣俱是有支,獨名生;非愛、取支,非生因攝。 二為總,體即是愛,四取為後。初起二求故,後別生四 」因此亦會前後諸文云:「由此識等亦說現行,因時定無現行義故。」 、勝劣、因果相異故,諸聖教假說前後;或依當來、現起分位有次第故,說有前後。
「此諸行生,或漸或頓」者,胎、卵、濕三支皆漸生,化生頓起,已如前說。「 答:熟稱果,因亦果;不招果,果非因。於此義中,應加思慮。 問:生別世,果非因;別世生,因非果。 答:引同世,俱引因;生別世,果非因。 問:能引、所引二俱引因,能生、所生俱生因攝。 「由此愛故,或發欲求」者,求生欲界;「或發有求」者,求生色、無色界。此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② 種子隨逐」等者,有色界生,次第現前;無色界生,色種
① 取。「即是後有生因所攝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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