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65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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辨,一切體性皆緣起支。  理意。  品名染汙。顯此因緣染淨緣生,故立緣起。此辨說緣起之意故,因釋義破他宗中顯自  淨。」其四雜染發潤,善業清淨眷屬亦名清淨。意顯愛道緣生品名清淨,非愛道緣生  空見論;亦破他作我受果義,謂諸不平等因論計。  爾,因果相似。  為因,後生天上,即諸善果以不善為因,因果不相似故。今顯善因得善異熟,惡因亦  外道因果不續;亦遮經部師無去來世,異熟因果仍不同時,果因斷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差別中,十二支差別為十二。因解彼彼法,汎釋一期身中,彼一切非此中所  「為顯因緣所攝染汙、清淨義」者,下第十云:「十二支中,四唯雜染,餘通清  《對法論》、《緣起經》皆自廣釋,恐繁不述。  八、自業所作義者,於餘相續不受果故,自業自受。此破無因,果非是業,起諸  七、因果相似轉義者,不從一切一切生故,因果相似。此遮害為正法者計殺羊等  六、因果相續不斷義者,因剎那滅,果剎那生,時分等故,因果相續。此破斷見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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