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70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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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愛、取二支通現及種,俱能潤故;愛望於取,成因緣故。  初後,分愛、取二。雖取支中攝諸煩惱,而愛潤勝,說是愛增。」故彼此文不相乖返  識》說:「於潤業位,愛力偏增,說愛如水,能沃潤故,要數溉灌,方生有芽,且依  故取通攝諸煩惱盡。  中取隨順煩惱,不取餘法。五十九云:「當言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。」愛既唯貪,  愚,緣境界受所發生故。  受支,總報主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此中說緣四取貪為取支者,與《十地經》同,彼云:「愛增上名取。」《成唯  取支通以一切煩惱以為自體。四取之體,如前已說,此支唯以能所取全,所為取  愛支,體唯煩惱中貪。此雖通緣內外二果,諸論多取緣外境愛,因迷外境增上果  第四差別中,上解七引因支,下解五能生、所生支。  第十卷  受唯捨受,兼苦樂者,一業通招總別果故,亦依一期所有受說。不爾,唯應說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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