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1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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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」。為滅、道觀,故言「還滅」,其觀如九十三及前卷釋。生死流轉,識與名色, 還滅品故。「轉」者,更互為緣起義;「還」者,觀心至識,卻還至老死:故名「轉 識,當來識起亦依名色。「所以者何」下,故自徵釋更互為緣。 後法中用識為緣故」者,當名色生,必依識起。此說當現更互為緣,影顯現在名色依 行生。 教,名為法住。法住體故,要有法性,方為教依,以體為因,以義名界 ,故此法性名為法界。界是因義。或此文及《般若》等經說彼真如名為法住,所詮從 故,如實義而知故。是二差別。
七、「觀黑品,唯至識支」等者,苦、集二諦名為黑品,滅、道兩諦名為白品, 六、「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」者,識於生位,假名色起故,用為緣故。「於 五、「生若無者」,謂種子生,識等五支是。「無處無住,生可是有」者,謂現 四、「住」者,以無倒文句說此法性,能詮文句名為法住,故此法住以法性為因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四
① 「界」,底本作「果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三之下改作「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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