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80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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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,廣聖教義,不增不減。初文復三:初問標十種,次各別顯,後總結成。  、出世間淨,名為修果。七支廣釋中,由四處攝,即分為四。  熟解脫慧之成就,此合三種,名修因緣;五、修習對治,名修瑜伽;六、世間淨,七  有為、無為功德之果。  因緣,行世出世修之方便;三、修瑜伽,正修自體;四、修果者,因修所得世出世間  結。  成地。七支相攝廣釋中,初總列七支相攝,後廣別辨相。初文有三:初標,次列,後  引。因修生慧,名為修慧;因修慧所成有為、無為一切功德,名修所成,皆此地體。

                 初生圓滿修處所中,文分為三:初辨生圓滿;次能攝四  「七支攝」者:初、生圓滿,即修處所;二、聞正法,三、涅槃為上首,四、能  「處」謂處所,依四義處,修方滿故。第一、處所,內體外緣必須具足;第二、  大文分二,初問後答。答中有三:初列四處,次以七支相攝廣釋,後總結成修所  「修所成地」,等引名修,即別境定數。若修習義通聞思慧,修是證義,故唯等  第二十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① 支修瑜伽處;後結生圓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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