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35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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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更生天上,亦名不還。此中,據人中作法。此從果為名,因時未名不還故。 等,與定九種同俱。以九種皆是定為助伴,定亦九種;以正念定為能攝,助伴 名正念、正定」者,此中意,由四念住為因,生定心俱時九種念。九種念即與安住念 可勘之。 所求也。「若往若還」下,乃至「或於住時」,此乃住處時所作也。與二十二相違, ,發生出世無漏聖法」,故知已前此有漏,不可言無漏。
② 所攝。此中,念攝相違如《對法抄》會。
論云「又於此中貪、瞋、癡、慢」等,乃至「若由所緣差別勢力,勤修加行」者 論解不還果中云「唯於天有當可受生」者,其一間人在天上,於人中受一有,不 論云「由四念住增上力故,得無顛倒九種行相所攝正念,能攝九種行相心住,是 論云「若如法求衣服、飲食」等,乃至「供身什物,於追求時」者,此即追求時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八
② 「為」字下,底本有「非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① 「伴」字下,底本有「以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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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 者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