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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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答:以化生故,與當生不同。  故。若說男女根,中有之中,容其無形。問:既與當果相似,一業所招,如何必具根  ,非餘化生有不具根。又劫初鬼畜既亦化生,何必要具?劫初人畜一切具根,以化生  有何須必具五根?答:彼解無想天及初生命終名不具,隨順小乘,說六識身無意根故  生,如生滅相稱兩頭等。  本生故。初是趣方便,後是趣體。辨中有中十四門:一、生時節。前趣滅位,後趣即  死心,略而不說。此二因熟,中有果起。  緣,親生生支;二、業支種子,即淨不淨因,為增上緣,感生支起。潤生愛滅,起正  中未衰變,皆生支攝。」生因即有支。有支有二:一、識等五種,戲論因是,能為因  生因;後「死生同時」下,明生相。生相即生支,故《唯識》云:「始從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具根,化生故。下第二卷於四生中解化生云:「具足六處,或復不具。」中  生相文有二:初明中有生方便;後「又造惡業者,謂屠羊」等下,明當有生,根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擇」,底本作「釋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擇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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