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8 - 唯識藏_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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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不可轉者,三界善業,非想最勝,亦應無越得聖道者,彼既可轉,此亦應然。 為二,餘准可知。其第四業不別依三時,但總分別。彼破薩婆多云:若無間業定順生 惡趣果盡,還受人果,即是順生業雖經多劫而不腐敗也。餘准可知。 腐敗者,如順生受業,應受人中多生,始受一生,便造惡業,生惡趣中,人果未受, 雖經多劫而不腐敗故,不說現。又從初為名,亦有多時順現受種,雖不得果,亦不腐 ,不定受中,離時及報定與不定為二業故。此文不說順現受者,意說多時不受果種, 故,仍依舊位住,名三時不定業。是故一一身中,有三時業種。 餘受種,即是順現報定時不定業。或是三時諸業種子現身應熟,緣差不受,順不定受 時不定。種子緣差,現在未得受果,雖於餘生方始受果,亦唯住在順現受位
② 敗,唯別報故,三時通總故,不說現。順生受種應次身受,而言經多劫雖未受果不
今大乘中,業信同彼。阿闍世王五逆之業既懺悔已,絕不受果,則是生報可轉滅 譬喻部師立有八業,三時及不定皆有定不定。謂順現受時定報不定、報定時不定 《顯揚論》說業有三,謂順現受、生受、後受;或分為四,加不定受;或開為五 「又諸種子即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一
① 於此身應受異熟,緣差不受」等者,此說現在順現受業中,報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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