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6 - 唯識藏_21
P. 136

,十是調伏,第十一現通,故與略戒十一相同。已如前四十一、二卷會之。  此中同前解戒中略十一相。以事業助伴、能為救苦合為第一故,下第十與第十一別故  為定品、觀品,據實當時恒定慧等。單  品時,同時中非無有慧餘心、心法等,若在觀品時,非無定餘心、心等,但以隨增說  景師云:汎  者,始業、初業即初發心,前明五停心觀等是。  生然,言急當如救頭,方法  「有堅」、「有猛」,參餘四,有六種也。七種中,第三中云「如滅頭然」者,然謂

                     論解十一相中云「彼彼事業,與作助伴」等,乃至「為物現通,恐怖引攝」者,  論解自性靜慮中云「或奢摩他品,或毗鉢舍那品」者,此云何故言毗鉢舍那耶?  初持瑜伽處靜慮品第十三  第四十三卷  論解清淨精進中有十種,第二、串習精進中云「若諸菩薩非唯成熟始業、初業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舉也,意取奢摩他。又義云:此中不然。今此中皆有「品」言,若在定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也。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句既爾,俱句、俱非亦然。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
   131   132   133   134   135   136   137   138   139   140   1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