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4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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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離彼法別有真實補特伽羅」者,謂破即蘊、異蘊計我也。 滅法有滅,准此例知。 :此法無時名滅,非滅別有生生。以滅相有故,為生所生,能遮餘 七、八識心心所法亦應皆滅,以滅生故。二既相違,故餘須滅,既不滅,明知我所言 有滅。若滅為生所生時,一切諸法皆應不用功力而自然滅,如入滅定;滅相既生,隨 一翻。我宗所言,滅是無法,無別成熟,汝若言別有滅相,此滅是有為故,應別有生 訖,次下第二別破滅相。義曰:不然。若前 ,應是大生行生生。故二生異,不應道理。 大生生色法,亦能生小生,小生生 生也,是行生生即大生也。汝若言大生、小生異者,即應小生亦似大生,應能生色。
論解涅槃寂靜中,「先因永斷,後無餘滅,其餘」義者,即有餘、無餘涅槃也。 論解無我中云「於諸法中補特伽羅無我性者,謂非即有法是真實有補特伽羅,亦 論云「謂若滅法別有自性是實成熟,即應此滅有生有滅」者,法師:上來一重破 論云「若言異者,如是即應非行生生;是行生生,不應道理」者,非行生生即小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二
① 大生,應亦生色法,故小生非行生生,能生色法
② 解彼生生例餘相竟,下舉後滅破,總是
③ 生,故餘須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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