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1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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滅」。即由有法無時,至過去世方立滅相,故生滅明闇而不同時。 俱時亦有無法?故此論云「從此諸行生剎那後,即此已生諸行剎那自性滅壞,正說為 起別異名異,即異前念皆名異也。以此義故,生、異同時。 ,後變易方名異者,即生、異別時故。今應言:此已生行望前亡滅,諸行剎那自性唯 大乘應言:諸行生已,即時未壞,如五十二「亦得生位經停,以立為住」。
義曰:此法滅即此法生時,如秤兩頭,平等平等,故一剎那有生有滅。 問曰:若然,即一剎那無有四相。 「滅」者,若即現在與異同時而名滅者,即滅是無法,住、異是有法,如何有法 「異」者,若言此生法變壞名異者,此亦不然,即與生時別念故。以生時未變易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二
④ 底本無「非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③ 底本無「滅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② 「非」,底本作「彼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非」。 ① 「為」字下,底本有「非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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