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0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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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是經「第七、無戲論平等  」,即是正智離虛偽戲論也。  現有體事能取正智離諸戲論平等性故」,當舊云「離諸虛偽平等」,舊經「本淨平等  相對治滅。今如何別?  等性故」一句成第五、第六,寂靜平等、本寂平等。次下句是別第七中。  者不然,以第六是能照智故。此第五、第六皆約真如為論,法師故開此「畢竟本寂平  等」。舊解云:此第五也。以第六但有「離諸虛偽」之言,即判為第六本淨平等。今  四不成平等也。  因亦無,故不成平等。自然與因

                 義曰:如經亦是正智照本寂,故名本寂,非體是本寂。又解:此「現有體事」等  問曰:如舊論文可通,如經本淨即真如,云何通?此第六是正智故。  解云:「畢竟本寂」之言,俱是舊經「第五、寂靜平等」一句,正是真如。下「  問曰:此二何別?如舊解第五離染因,以第四、三是離染果故,今第六是明離淨  如舊云「第五、畢竟寂滅平等」,當今云「畢竟本寂平等性故」,經云「寂靜平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二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② 」。其第五、第六,畢竟、本寂,開之如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皆不生者,即雙重解因果俱生義,即第三不生、第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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