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4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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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起滅貪等。」故知有情界為生染惑,是說對治。十中第五也。 言:「畢竟遠離三界,而能應化,起三界行。」二乘不然,是不共也。 中有七種,即為七也。不共聲聞、獨覺者,當經七中第一、願取世間三有而生,故經 令增也。 菩提名為果事,今為此果,福德資糧、菩提分於彼因中後後勝進,故名護善因事,護 於惡故,有情是惡因,今以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於彼有情故,名護惡因事,而不起惡也。 興感因之事,菩薩行之,攝受福德也。 事,第二名為護惡因事,第三名為護善因事,後七名為化生因事。 」等,乃至「依諸如來身語心智」等者,《地經》中,此十別為四:第一名為身財因
論云「依有情界」者,當經第二、說對治也。故經言:「寂滅諸煩惱纏,而為眾 論云「依不共聲聞,依不共獨覺」者,以下七種,當經第四、化生事。於經第四 論云「依為菩提福德資糧、菩提分法後後勝進」者,當經第三、護善因事。無學 論云「依於有情利益安樂增上意樂」者,是經第二、護惡因事。謂多於有情而起 今論云「謂依能起世間興感攝福德」者,是經第一、身財因事。意謂依能起世間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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