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5 - 唯識藏_21
P. 195
又得體法,得如來之體,謂真如是體法。又十自在言體法,須勘之。 長如來家。得體法者,舊《地持》云「得自在」,經云「得長家已,得勢力自在」。 上首。今釋不然。義曰 經》當第二、「同敬三寶,名不壞淨」。此中言為首者,如舊說類梵本在第一,故言 樂而為上首者,即十法之第一,故言上首。舊《地持》云「成熟不壞淨為首」,《地 者,謂十種法智,能成於智,智是所成,此十是成熟智之法,是此中義意也。不壞意 淨,即為二也。廣如《地經》。 即為三也。
論云「最極微細薩迦耶見,執著一切蘊等,不現行斷」者,說此地能離伏第六識 論云「長如來家,得彼體法」者,謂初地名生如來家,既生彼已,今第五地等名 論云「如契經說:不壞意樂而為上首,所有十種能成熟智、智成熟法皆悉成熟」 第七、「由無上清淨所淨」者,謂善淨、大善淨。善淨謂二乘淨,大善淨謂大乘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二
① 「義曰」,疑衍。
① 。
7
2
2
5
5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