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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可知。「或於其中而行放捨」者,釋前  」者,即第七,起思擇心,可攝攝之,不可攝者捨之。「不生厭倦而自安忍」者,即  。「或於其中安住其心」者,即第六,無能利生,安心恭作,後當果心。「猛利思擇  或於其中制御其心,不令流散」,即第五,諸受樂者多著放逸,攝心不散,能離流散  「若發正願」者,即第四,雖無力能普為營事,但  中攀緣勇猛攝受因轉」者,即第三,雖物尟  應審簡擇補特伽羅」,即第二,由審簡擇前有情故,柔軟美語,自不起惱。「或於其  艱難之事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或於其中應觀輕重,如其所應而作方便」者,即前第一可知。「或於其中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二
                   ④ 「釋前」,底本作「前釋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釋前」。  ③ 「但」,底本作「俱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但」。  ② 「尟」,底本作「堪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尟」。  ① 「十」字下,底本有「一」,今依據磧砂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刪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 第十,意於此物捨故,不應生取心,而  ② 少,運心攀緣,布令遍起,攝受因轉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發正願,後有為時普為營助。「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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