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7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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亦變。 等何異? 由思令心於所緣境隨與 之言作,作境隨與心也。太師云:謂思令心於所緣境隨與領納、和合、乖違。今解: 謂於和合、乖違等境,思隨此境,與識俱轉。備師云:謂思能發心,令境隨心轉,為
十六種觸第七、「增語觸」者,謂意識增長語,能發語故,名增語觸。太師云: 論云「何以故?由彼勝定於一切色皆得自在」等者,如後卷末當說此文,即香味 行蘊中,「五種類令心造作」者,此皆思功能。「一、為境隨與」者,景師云: 如《顯揚》第十四有惟立七善巧所以。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三
④ 「與」字下,底本有「與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③ 相:與「想」通。 ② 「主」,底本作「至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主」。 ① 「十八」,底本作「一」,今依據麗本《顯揚聖教論》卷十八改作「十八」。
④ 領納,不須言和合等。此第一是總句,若言和合等,與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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