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69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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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對法》第七不同,勘之。  加行,但是根本,今大乘亦有加行,要故身語業者方生成根本。如別抄有方便等,與  三,及「方便」四、「後起」五。此等如前〈本地〉第八廣解。其貪嗔等,小乘無有  故。此果雖有漏,亦有漏善業招,然隨生處故。  〉第一卷及《對法》第五。此中言「菩薩以智力受生」者,謂同《對法》以願力受生  亦現行閏。以道力劣,雖異地生,以  種。見道果人異  ,此據隨眠,凡夫俱用現、種,《對法》九種會故,決定起故,言起貪嗔故,非無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解業道中,「當知此業亦有五相建立差別」者,即下言「根本業道身語意業」  論云「結生相續略有七種:一、纏及隨眠,謂異生;二、唯隨眠,謂見聖跡」者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五
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「以」字下,底本有「八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  ① 「異」,底本作「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異」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地生,若同地生,亦以現行潤,如初禪生初天已,次生第二者,即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種閏,除第三果外,無以唯種閏者,如〈本地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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