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9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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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大義曰 僧外餘相為佛寶也。如是等差別義,念佛等名餘。謂是世尊等者,此出佛寶等餘相也 、涅槃等相念法寶也,以無諍等功德相念僧寶也。餘者,即三寶自相望為餘,謂法、 ,謂佛以別相念,即十力、四無畏等一切功 ;不障有學治道故,所以金剛心斷。 法,即唯人執,故言不行,非法執亦滅。如《佛地論》,此一類無麤細故,一時頓斷
論云「復次,欲求」者,求五欲境也。「有五:一、攝受求」等,乃至「有方便 論「云何隨念故,三寶差別?應以餘 第六十四卷
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六
③ 「曰」字下,疑脫文。 ② 「功」,底本作「智」,今依據卍續本《瑜伽論記》卷十八之上改作「功」。 ① 底本無「餘」,今依據麗本《瑜伽師地論》卷六十四補上。
③ 。
① 相隨念佛寶」等,乃至「謂佛世尊」等者
② 德相念佛寶也,以餘滅盡、離欲、無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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