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8 - 唯識藏_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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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依,境界為所行住,自了別而觀於識等也。餘者可隨。  漏」,欲者,希欲義,緣於後際起希欲勝,非緣前際見,不名無明漏。即如八十九。  實見亦是,如八十九說。然此中唯舉後際分別見,不舉前際見者,以論云「若欲無明  應無明,唯在欲界。此六十二見名障解脫等故,如八十九以無明為主。此言無明,其  故。  所緣五塵者是。若緣欲界內身起煩惱名有漏故,有漏身等增語唯在內故,欲塵多在外  無欲樂有煩惱」,善趣名「有樂有煩惱」,生彼有樂、煩惱故。此中「欲漏」,欲界  我法生之」,又勢愛種。  法,無羞恥也。即今捨人是,即厭此事,愛彼事。思擇愛者,如思擇言「人天是勝,  增愛若生死,亦如外道求生天等。厭離愛者,論云「於捨法受  如第七識但賴

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相者,謂由所依故,及行住故」者,如識,此中據一,義不相違。以根為  大義:上二界名無欲樂煩惱,欲界名有欲樂煩惱。此中,無明漏唯取六十二見相  論解三漏種形等皆是中,「有漏五相」者,前三即三界,後二在五趣。惡趣名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六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耶愛。誓願愛,如發願是我定願當得如是如是身等。愚癡者,即無明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無羞恥」者,即捨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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