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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令彼及餘人皆利益安樂,以止惡攝受故;若逐卻已,不重攝受,但令餘人見彼造過  安樂。以止彼過,故是利益;以還攝受,故是安樂。若驅擯一種,現逐卻已,還復攝  知見下、中二品犯戒,起諫誨、訶罰時者,所被諫誨等人及彼餘時類同學法人得利益  ,深防自過,方能見他下、中、上犯戒時,起諫誨,起呵罰,起驅擯,如其次第。當  名成熟方便。  足」,如前卷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云「降伏者,謂深防護自身雜  論解第四、成熟方便中,「初發處」者,謂初發心人,於彼發心人處而成熟之,  論解第三、成熟差別中,「諸根成熟者,謂壽量具足、形色具足」乃至「人性具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略纂卷第十一
                   ④ 「雜」,底本作「離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雜」。  ③ 底本無「斷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  ② 「痤」,底本作「座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痤」。  ① 「法」字下,底本有「法」,今依據磧砂本刪去。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④ 染」乃至「便自防護,不起毀犯」者,此中意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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