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8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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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六處轉。  相續間斷;六、釋經文;七、明諸色聚大種無缺;八、明三類色聚差別;九、明色聚  色;二、明極微有無差別;三、明大造二不相離;四、明色聚諸事多少;五、明諸色  ,而不在別章也。  應及法處色。以非對礙,名假有法。下文唯說定自在色名為實法故,雖復下文說假法  釋八門;後總以頌結,束五為三。  中復二:先攝五為三分,別解釋則有八門;後「又復應知蘊善巧攝」下,明後二門。  後。」其善等差別門有三:一、三性別;二、增處別;三、釋處名別。故有十門。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別釋八門中,初、明色聚,文分有二:初標後釋。釋分為九:初、明大種五因造  無為則是彼所緣中法。「除假法」者,此中但欲分別實法故,攝四為三,除不相  「復次,即前所說」至「除餘假有法」。  前中有三:初牒前五門,三處所攝,標起論端;次「今當先說色聚諸法」下,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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