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9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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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長養、等流三類。或各親造,或綺互造,理亦不遮。 故;必同界造,非異界;定散必同,非異法造。若假說造,疏相依造,隨應無遮異熟 ,非外四緣是此養因,相依而有是造義故。 養造色。然所造色,大種親養,大種要藉四緣資長,方養造色。今說外緣,大方能養 色,令增長故。」彼說一切大種皆養造色義,今此論中唯說長養,四大資四緣生,能 質,皆等質量;疏遠已去,方大於質。養因中,《對法》第一說:「謂由大種養彼造 ,「由隨大種等量不壞」者,亦依同聚四所造義,擊質發聲,聲大質小故。或五境附 孤行香等,離大種故;生無色界定、道戒色,無四大故。勢依彼有,皆依因。持因中 由造色生已,不離大種處而轉」者,此說即質造、同聚造,實造非假造。由諸日光、
若依實義,親所造義必同性造,非異性;必同類造,非異類,有漏、無漏必類同 生等五因皆增上攝,或具五義,或不具五,非定須具。 初段文中,大種造色能為五因,謂生、依、立、持、養。如文配屬。依因中,「 「今當先說色聚諸法」至「有五種作用應知」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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