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4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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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例難中分三:一、有障無障;二、有性果性;三、為異不異。 成於果」等者,自申己見也。 或設遮故。 者,生必滅故,如何說有能別不成?故知前後同一師計。前言「生」者,表是有義, ,從緣顯之。今之所破。基破云:此義不然,以論云「謂即因中有果者計」,故非兩 理。第二師立因中有果,但從緣顯,及聲顯論立諸法上皆有 第一師立因中有果,從緣而生,如上所說,故先難云:果先是有,復從緣生,不應正
② 師。《因明》亦言:「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滅壞,名能別不成。」數論師計有生
「有障無障」者,謂果不顯時,為有障體生故為障,而果不顯,為無障體而為障 「應當問彼」至「不顯因者,不應道理」。 破中分三:初破數論執 「彼如是思:果先是有,復從因生,不應道理」者,非他所計。「然非不用功為 言「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」者,景云:因中有果論中有二師,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六
③ ,次示正義,後例破聲論。初中分二:初例難,後結成
① 常住之聲,與所詮法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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