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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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有性法皆是有,皆可顯了。 等;六、無智難取,如無他心智故,不取他心等。如此諸法雖有而不可取,故汝不應 ;三、微細難取,如極微等;四、心亂難取,如神通境等;五、根壞難取,如老昧病 因。 中乳、水中酪等;若有彼性,方可顯了,如乳中酪、鑛中金。不遮有無性,但遮果住 顯,果自不顯故,如果未顯時。 亦可顯,然果性可顯,因不可顯,以不顯因能顯於果,不應道理。量云:今因應不能 因故,如後顯時;或今應不顯,無顯因故,如未顯時。若言有因,果顯既有因,此因 果性,從緣而顯,顯則有因,而言此顯無因,不應理也。量云:果法先來應顯,顯無
示正義有六:一、處遠離難取;二、四障難取,如前第三卷說「一、覆蔽障」等 「我今當說:雖復」至「而不可取」。 結牒彼言「性若是無,不可顯了」等者,有相法中,若無彼性,不可顯了,如角 「若言異者,彼顯為無因耶」等者,問果顯時,有因無因。若言無因,汝言本有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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