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0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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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用,立世最為善。謂法救說世由類不同,法行世時,類別非體。如金作器,形別體  去分,過去亦然。今此但舉二世分,餘類可知。  有現世分」者,謂於未來有未來分及現在、過去分,義顯現在亦有現在分及未來、過  生。「今相圓」者,本相不圓,至現方滿。「今異相」者,本體雖同,待相不同。「  「為緣生現」者,法住未來為因緣故,生現在法。「今有業」者,未來無用,現在用  :無此第六,彼第六者即此第七。  非本部計。五十一卷亦為六難,意大同也。此第六、七合是彼第六,故彼為六。有說  異;第四、徵難世友業用;第六、徵難覺天相待;第七、徵難妙音相異;餘三設遮,  多計;第六、徵相異薩婆多計;第七、徵待異薩婆多計。基師解云:初、徵難法救類  四薩婆多計;次二、徵定外宗未
            ① 同;如乳成酪,味捨色在。法從未來流至現在,現入過去,唯捨得類,非捨得體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四薩婆多計者,《俱舍》第二十卷:「頌曰:此中有四種,類相位待異,第三約  「來至現在」者,法體不遷,轉向現在。「於此生」者,未來死滅,現在方生。  此七徵中,三藏云:徵小乘諸部異計,不可定判是其部義。景師云:初一、通徵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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