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7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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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說:「依二品立四  我語取」。《對法》中說「欲、見、戒、我語為四取」者,舉境取貪為四取體。八十  我語則是我見,明彼我見所計之我都無有體,但有語言,故名我語。緣我語貪,名「  唯除薄塵行者煩惱,非軛。  偏增行者煩惱以立四流,不取三毒等分及薄塵行者身中煩惱。  二是習有求者,後二是邪梵行求者,能依、所依相應道理故。」八十九同。意取三毒  性;無明暴流以三界外道所起見相應無明為性。《對法論》說:「初是習欲求者,第  色、無色界除外道所起見及俱無明,所餘一切煩惱為性;見暴流以三界外道所起見為  」忿、覆於四事不能為障,不立為纏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取是貪,約境分四,故第十卷云,謂緣諸欲、見、戒禁、薩迦耶見而起四貪。  「如暴流,軛亦爾」者,即前四流,三毒偏增煩惱及等分行者煩惱,並入四軛;  暴流四中,欲暴流以欲界除外道所起見及俱無明,所餘一切煩惱為性;有暴流以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八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四」,底本作「二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四」。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取:一、在家,立欲取;二、出家外道等,立餘三取。若所取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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