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1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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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。」其四雜染發潤,善業清淨眷屬亦名清淨。意顯愛道緣生品名清淨,非愛道緣生  起諸空見論;亦破他作我受果義,謂諸不平等因論計。  因得惡異熟,因果相似。  羊等為因,後生天上,即諸善果以不善為因,因果不相似故。今顯善因得善異熟,惡  斷見外道因果不續;亦遮經部師無去來世,異熟因果仍不同時,果因斷故。  無作用故。  量部色命根等諸緣生法,一期四相非剎那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為顯因緣所攝染汙、清淨義」者,下第十云:「十二支中,四唯雜染,餘通清  《對法》、《緣起經》皆自廣釋,恐繁不述。  八、「自業所作義」者,於餘相續不受果故,自業自受。此破無因,果非是業,  七、「因果相似轉義」者,不從一切一切生故,因果相似。此破害為正法者計殺  六、「因果相續不斷義」者,因剎那滅,果剎那生,時分等故,因果相續。此破  五、「離作用義」者,眾緣作用空故。此破薩婆多有實作用為緣生體,今顯功能  四、「依他起義」者,託眾緣故。此破自然外道法自然有,非假因生,故依他起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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