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6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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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依善愛而捨餘愛」者,善法欲類,名希求解脫愛;及一切善愛厭捨貪愛者,非順愛 果者,略故;行第二句,不說有覆無記識亦爾。「或有是愛非受為緣,謂希求解脫, 二破常住緣生,第三顯勢用緣生,第四破不平等緣生,他作我受果失。 不隨一法為緣故,一切果生,以諸法功能差別故,作如是說。或第一破作用緣生,第 少所生法而得成立;後二顯勢用生義,謂第三雖復諸法無作,第四雖復諸法無常,然 實作用能生果法,故言「由未斷緣,餘得生義」;二、顯無常緣生,非無生法為因, 死緣,不相違也。
十一、四句等分別中,非必是支,汎說彼故。無明第一句,不說有覆無記別報業 「問:若法無明」至「種種熱惱」。 第十、釋經「此有故彼有」等句。初顯無作緣生,唯由有緣,果法得有,非緣有 「問:云何說言」至「餘得生義故」。 辨為緣寬狹中三:初明遠近緣義;二、明後非前緣;三、結之也。
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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