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3 - 唯識藏_22
P. 363

,謂識等五種子故。苦體即是生及老死。  明是本,獨說為因。  彼俱有故,為智障因,亦不相違。又由此無明發業招生故,後後所知障展轉增生,無  煩惱障,無明為因。《唯識》云:「彼實用此為依故。」今說發業無明,迷理增故,  不問,唯問所知障,謂無明。無明為法執,無記慧因故,名所知障因。理實所知障與  。《佛地論》云:「若一百二十八煩惱等,若所發業,若所得果,皆煩惱障。」故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十、苦及苦因。「五能生苦」者,謂無明、行、愛、取、有。「苦胎藏五」者  「幾能生苦」至「謂二」。  十九、「所知障因?謂一」者,前說惑、業、苦攝十二支,已辨十二并煩惱障訖  幾是所知障因?謂一。  十八、一事多事。「五事」者,《成唯識》云「謂無明、識、觸、受、愛五」。  「幾一事」至「自性?謂餘」。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9
              9
   358   359   360   361   362   363   364   365   366   367   3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