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聚為後果故」者,謂生、老死大苦聚。 既空,何得說有有因、無因?前三句破有因緣,第四句破無因緣。 不自生;緣性空故,非他生;自他空故,不共生。法若有體,可說有因、無因,法性 「問:幾緣起支」至「答:餘五」。 十一、增有二義:一、增當苦故;二、增後支故。滅二返此。言「一切有支純大 「問:何因緣故」至「損減因故」。 十、「有支如膏」者,且說業有。 「問:幾緣起支」至「老死應知」。 九、「有是守養苦」等者,業有能養故。 「問:於緣起中」至「當知是苦樹」。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二 3 6 6 2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