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8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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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支不攝」,以為第七智。  。第四「又」字顯觀支所不攝法諸有漏慧遍知義故。即法住智遍知三世緣起教法,名  觀果有因,顯其所由;此第二智觀果有因,非不決定,破外妄計,非不平等無因而生  有老死。未來雖未起,容有雜染、還滅義故,今觀雜染,故成二智。此三際中,初智  生為緣。第三「又」字顯緣未來老死有二智,謂緣未來生而有老死、非不緣未來生而  有二智,謂緣過去生而有老死、非不緣過去生而有老死,觀於前際,無始來老死皆以  有老死、非不緣現在生而有老死,現在自身,自己作故。第二「又」字顯緣過去老死  是雜染。  無明為因,無明更無其因,故成七十七。緣此雜染之所起智,名雜染智。或能緣智即  顯有因雜染智」者,此為總答。謂觀諸支有其因法,謂如老死以生為因,乃至行支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「又復為顯」等者,有四「又」字。初「又」字顯緣現在有二智,謂緣現在生而  基師解:答文有三:一、總答立智所由;二、別顯諸智所由;後、結成數。「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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