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1 - 唯識藏_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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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,不言與樂俱。  地獄等苦處,亦令所依賴耶不多安適;若在人天樂處,即令賴耶悅適安穩。  依《對法》文。若依《瑜伽》置言令所依賴耶悅適名樂,賴耶雖知,恆是捨受。然在  立正思惟;以《十地經》云「何故淨覺人」等,故知後得智起說與尋相應。  為二。離邪見故,名正見。離邪思惟故,名正思惟。以證智非言說因故,不就彼尋體  ,若後智俱,即於尋、伺數立正思惟,起言說故;無分別智同時八正,就一慧體義說  ;若至根本,即無尋、伺。若在有漏八正道中,即立尋體為正思惟。就無漏八正支中  立有支。若有漏淨定中,尋、伺二種與修慧俱,隨修何功德時,於前方便得有尋、伺  除障,名「內等淨」,淨諸障故。餘名可解。  靜慮支,非靜慮。如實義者,如四支軍,各對治故。捨、念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初二定中雖名喜樂,俱喜受性以明功德及煩惱,與受相應門但言初二定與喜根相  欣樂二種,一體義說。若令意識心悅適邊名喜,若令賴耶及色身適悅邊名樂。此  辨體為七。依初二定樂受故,內等淨體非信故。三藏云:除未至定,餘二定中皆  初中釋名。「支」,謂支分,如覺道支。薩婆多說:定是靜慮,亦靜慮支;餘是
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記卷第十三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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